114年度贈與稅級距調整
編者注:為因應物價上漲,贈與稅級距也相應的做了一些調整,整理如下
贈與金額區間 |
稅率 |
計算方式 |
2,811萬以下 |
10% |
贈與金額 × 10% |
2,811萬 ~ 5,621萬 |
15% |
281萬1,000元 +(超過2,811萬元部分 × 15%) |
5,621萬以上 |
20% |
702萬6,000元 +(超過5,621萬元部分 × 20%) |
另外提醒,贈與稅的免稅額仍然維持跟113年一樣為 "同一年度內" 贈與244萬元以內免稅
建議有資產規畫者,可以在免稅額內分多年贈與,或是在10%相對較低的稅額範圍內進行贈與喔
資料來源:財政部新聞稿(原文如下)
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,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,課稅級距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%以上時,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之。
該局說明,贈與日在114年1月1日以後者,適用下列調整後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:
1.2,811萬元以下者,課徵10%
2.超過2,811萬元至5,621萬元者,課徵281萬1,000元,加超過2,811萬元部分之15%
3.超過5,621萬元者,課徵702萬6,000元,加超過5,621萬元部分之20%
速算公式如附表。
如有任何疑義,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-000-321洽詢,將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新聞稿聯絡人:綜所遺贈稅組 郭股長
聯絡電話:(03)3396789 轉1460